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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认证的补充通知

时间:2021-10-09         浏览量:2976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2129





2021级价格鉴证评估师

职业水平认证的补充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号)精神,以及《申请入会会员登记、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师执业资格登记规则》(吉价鉴估协字〔2021〕2号)规定,2021年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认证,定于2021年10月21日在长春市举行。现将认证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证时间、地点

《价格与经济学基础理论》10月21日8:30-10:00

《价格鉴证评估相关政策》10月21日10:15-11:45

《价格鉴证评估基础》    10月21日13:00-14:30

《价格鉴证评估实务》    10月21日14:45-16:15

认证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B座4楼;长春起航考务中心(机考)。

、提交材料

参加认证人员需提供打印版的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评价认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在价格鉴证机构的工作证明

四、缴费程序

(一)经协会秘书处初审合格者,按认证科目缴纳认证费。认证费用为每科次每人200元人民币,四科共计800元人民币一次性缴齐。缴费完成后不得变更认证科目;因错报、误报未参加认证人员认证一律不予退还。

(二)认证费汇至: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

开户行账号:22001330100055014445

(三)报考科目时间:2021年109日-1017日,缴纳认证费后,需要在长春起航考务中心认证平台注册(http://222.74.239.71/),选定自己报考的科目,通过审核获取《准考证》。

(四)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18日-20日。

(五)认证辅导教材,自愿购买。

五、认证成绩认定

(一)本次认证为机考,参加认证人员,提交答卷时直接获取认证成绩

(二)认证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00;获得60分为成绩合格。

对于认证成绩有异议人员,于认证结束第二天起,10日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3年内应试4个)科目的认证合格,可以参加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认证

(四)认证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单科认证成绩保留3年应试不合格科目,每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认证。单科认证成绩保留期超过3年,应重新报名参加认证。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填写《认证诚信承诺书》。

(二)考生在认证前应当认真阅读《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认证考生应试守则》《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认证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认证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认证时间参加认证

(三)协会不举办考前相关培训,不提供认证习题集。

(四)考生在认证结束协会官网公布通过人员名单

本次报名认证具体联系人:田秋颖、赵峥

协会秘书处电话0431-80545089、18604401113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


2021年初级考试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