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0-25 浏览量:3930
各会员单位:
为更好地维护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价格评估行业可持续发展,确保协会各项工作计划、业务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施。根据《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章程》、《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收缴2021年度会费,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会员会费、个人会员会费,由价格评估单位统一收缴。未在价格评估单位执业的个人会员,个人向协会秘书处缴纳。
二、单位会员、个人会员缴纳2021年度会费,应在2021年11月30日前缴完。
三、会费标准:单位会员每年2000元;理事单位每年3000元;会长、副会长单位每年6000元。个人会员每年200元。
四、2021年11月30日前逾期未缴纳会费的会员,不能通过2021年度年检。跨年度取消执业登记资格。
五、汇款时,请务必备注公司名称,提交执业资格登记价格鉴证师名单。款项汇出后,请及时告知协会秘书处,并将转账凭证及会费名单发到协会邮箱(jlsjgxh@163.com),收到汇款后我们将为您开具会费电子发票,请及时查收核对。
六、汇款方式:银行汇款。
开户名: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
汇款帐号:2200 1330 1000 5501 4445
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
联系人:田秋颖 赵 峥
联系电话:0431-80545089;18604401113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