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21年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认证公告

时间:2021-05-06         浏览量:2044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216


2021级价格鉴证评估师

职业水平认证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行业组织有序承接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具体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号)精神,以及《申请入会会员登记、价格鉴证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师执业资格登记规则》(吉价鉴估协字〔20212)规定,现将2021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认证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本省内居住,愿意加入本会和从事价格鉴证评估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工程类)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50周岁公民。

二、认证时间、地点

认证时间:拟于2021年8月中下旬,具体认证时间报名后以获取《准考证》上认证时间为准。

认证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亚泰大街3218号通钢国际大厦B座4楼;长春起航考务中心(机考)。

三、认证科目

认证科目:《价格与经济学基础理论》、《价格鉴证评估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价格鉴证评估基础知识》、《价格鉴证评估实务》,共4科。

四、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自2021521日720。报名人员应于截止时间前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报名一律不受理。

(二)凡是已在价格鉴证评估机构执业人员,由单位统一在协会秘书处报名;其他人员直接向协会秘书处报名。

(三)经协会秘书处初审合格,按认证科目缴纳认证费。认证费用为每科次每人200元人民币一次性缴齐。缴费完成后不得变更认证科目;因错报、误报未参加认证人员认证一律不予退还。

(四)认证费汇至: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建设街支行;

开户行账号:22001330100055014445

(五)缴纳认证费后,在长春起航考务中心认证平台注册,通过审核获取《准考证》。

(六)认证辅导教材,自愿购买。

五、提交材料

参加认证报名者应填报《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评价认证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学历证书复印件、本人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在价格鉴证机构的工作证明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电子版彩色相片。电子版发送到协会邮箱:jlsjgxh@163.com 

六、认证成绩认定

(一)参加认证人员,提交答卷时直接获取认证成绩

(二)认证试卷卷面分满分为100;获得60分为成绩合格。

对于认证成绩有异议人员,于认证结束第二天起,10日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书面复议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三)3年内应试4个)科目的认证合格,可以参加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认证

(四)认证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单科认证成绩保留3年应试不合格科目,每年可以继续报名参加认证。单科认证成绩保留期超过3年,应重新报名参加认证。

、其他注意事项

(一)报名人员在报名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公告,填写《认证诚信承诺书》。

(二)考生在认证前应当认真阅读《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认证考生应试守则》《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认证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认证信息,并按要求和准考证载明的认证时间参加认证

(三)协会不举办考前相关培训,不提供认证习题集。

(四)考生在认证结束,协会在网站上公布认证成绩。

本次报名认证具体联系人:田秋颖、赵峥

协会秘书处电话0431-80545089、18604401113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二一年

 


2021初级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