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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和第二期中级(涉案)价格鉴证评估师执业水平认证的通知

时间:2020-09-23         浏览量:3374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20〕21


关于2020年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水平和

第二期中级(涉案)价格鉴证评估师执业水平认证的通知

 

各价格评估单位、参加认证人员:

    根据协会2020年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和第二期中级(涉案)价格鉴证评估师认证报名工作已经结束。鉴于认证时间有所变动及考场情况,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证时间、地点

认证时间:2020年10月17日上午830至1600。

认证地点:长春市春谊宾馆迎宾楼1楼多功能厅。

(一)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认证科目安排

2020年10月17日08:30-10:00《价格与经济学基础理论》;

2020年10月17日10:00-11:30《价格鉴证评估相关政策》;

2020年10月17日13:00-14:30《价格鉴证评估基础》;

2020年10月17日14:30-16:00《价格鉴证评估实务》。

二、认证纪律

参加认证人员认证前应当认真阅读《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认证考生应试守则》《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认证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认证信息,并按要求和认证时间参加认证。凡是违反考场纪律人员,一律取消认证成绩。

三、参考资格

(一)参加2020年初级价格鉴证评估师和第二期中级(涉案)价格鉴证评估师认证报名人员,经审查合格(见附件:参考合格人员名单)具有参考资格的前提条件。

(二)凡是具有参考资格的于2020年10月10日前,将报名费汇至吉林省价协价格鉴证中心,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长春分行营业部,账号35910188000748675号。

(三)参考缴费人员缴费后,向协会秘书处索取考号,按要求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参考人员进入考场前,在报到处报到确认,持《准考证》进入考场。初级参考人员在完成本人最后一个认证科目后将《准考证》与考卷同时上交;中级(涉案)参考人员认证结束将《准考证》与考卷同时上交。

四、疫情防控措施

(一)凡是参加认证人员要佩戴口罩;进入考场要扫描个人手机国家防疫信息码(吉事办健康码);无个人手机国家防疫信息码(吉事办健康码)或有发烧症状人员,不得进入考场。

(二)进入考场按考号查找座位,不得串座或聚集。

(三)发现有发烧症状人员,第一时间进行隔离,向吉林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报告。

(四)近期有与北京来吉接触者,应提前向协会秘书处备案。

五、具体事宜

(一)参考人员自带(黑色或蓝色)钢笔或碳素笔。

(二)初级参考人员缴费后,因故不能参加认证人员,不进行补考,不退报名费。中级(涉案)参考人员认证结束,经评审不合格,不退报名费。

(三)参考人员在签到时,由协会秘书处确认午餐券,1130至1230在宾馆统一就餐。

(四)考场不安排住宿。有需要住宿的请提前与长春市春谊宾馆联系。

(五)认证合格人员名单在协会网站上公布。认证成绩不合格人员,对认证成绩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10内,向协会秘书处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协会统一组织成绩复核。

(六)参加认证人员需要咨询与认证相关问题,可拨打协会秘书处电话0431-80545089。

附件:1.初级价格鉴证师报考合格人员名单

      2、第二期中级(涉案)价格鉴证师报考合格人员名单

      3.《准考证》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初级人员名单.xlsx

涉案人员名单

初级准考证.docx

涉案准考证.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