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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价格鉴证评估单位年审和登记的通知

时间:2019-11-27         浏览量:2001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19〕34


关于2019年度价格鉴证

评估单位年审和登记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

经第二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依据《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章程》和《会员管理办法》2019年11月26日至2019年12月26日,进行2019年度价格鉴证评估单位年审和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登记基本资格

    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申请登记基本资格:

(一)本协会的单位会员;

(二)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主管具有相应价格评估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三)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和必要的管理制度;

(四)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五)价格评估专业人员招聘、录用、待遇、保险、管理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六)具有8名以上稳定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其中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不少于4名;

(七)无价格评估不良信用记录;

(八)未加入同类专业或相同类别社会组织。

二、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登记申报材料

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登记申报材料:

(一)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登记申请书;

(二)填写《价格鉴证评估(资信)单位登记表》;

(三)提交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退休证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证复印件;

(四)提交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五)原国家行政审批文件和资质正(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协会审核价格评估单位资质正(副)本注册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六)价格鉴证评估单位办公地点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

(七)价格鉴证评估单位合伙协议,或公司章程和有关制度;

(八)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汇总名单。

三、价格鉴证评估单位资信等级登记条件

在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申请登记时,符合资信等级登记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资信等级申请。

(一)价格鉴证评估单位乙级资信登记条件

1、本协会的单位会员;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主管具有相应价格评估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3、价格鉴证评估单位成立 3 年以上( 3 年),价格鉴证评估业务稳定;

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5、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价格鉴证评估规程制度;

6、价格鉴证评估师不少于8名; 具有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价格鉴证评估师不得少于5名;

7、价格鉴证评估师中具有国家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中、高级工程(经济)技术人员4名以上;其中高级工程(经济)技术人员不得少于2名。

8、具有稳定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参加价格评估专业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

9、无价格鉴证评估不良信用记录;

10、未参加与本协会相同类别或相似的社会组织,未在其进行登记或注册。

(二)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甲级资信登记条件

1、本协会的单位会员;

2、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业务主管具有相应价格评估的法律法规政策水平

3、价格鉴证评估单位成立 5年以上( 5年),价格评估业务稳定;

4、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专业设备;

5、具有相应的组织章程、管理制度、价格鉴证评估规程制度;

6、价格鉴证评估师不得少于8名,具有中级职业资格以上的价格鉴证评估师不得少于6名;

7、价格鉴证评估师中具有国家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中、高级工程(经济)技术人员6名以上;其中高级工程(经济)技术人员不得少于3名。

8、具有稳定的价格评估专业人员,参加价格评估专业知识更新培训和继续教育

9、无价格鉴证评估不良信用记录;

10、未参加与本协会相同类别或相似的社会组织,未在其进行登记或注册。

四、价格鉴证评估单位(资信)登记程序

(一)认真填写《价格鉴证评估单位(资信)登记表》、《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表》,准备登记所需的资料。采用电子版,寄协会秘书处jlsjgxh@163.com电子邮箱,经审核同意后胶装或装订成册,一式两份上报协会秘书处。

(二)协会秘书处对《价格鉴证评估单位(资信)登记表》、《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表》审核同意,告知登记单位。登记单位在协会网站上进行登记,以便获取《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登记证书》、《价格鉴证评估单位资信登记证书》《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证书》。

(三)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申请资信登记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条件,资料不全,经审核降级或不予资信登记。

五、关于价格鉴证评估师资格认证

(一)凡是参加2019年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已在协会登记价格评估机构执业的价格鉴证师、中级以上的价格评估师,登记时同一认定为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

(二)凡是未参加2019年价格鉴证评估师职业资格水平考试,已在协会登记价格评估机构执业的价格鉴证师、中级以上的价格评估师,具有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中、高级工程(经济)技术人员,登记时同一认定为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

(三)凡是在协会登记价格评估机构执业,经过原国家各部委和省有关部门、国家级协会统一考试的价格鉴证师、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机动车估价师,登记时按专业机构,登记时同一认定为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

(四)凡是在协会登记专业价格评估机构执业,具有人社部门审核批准的高级工程(经济)技术人员,登记时按专业机构,同一认定为中级价格鉴证评估师。

(五)本次对价格评估专业人员职业资格的认定,是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取消价格鉴证师注册核准等行政许可事项相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6〕256号)和《吉林省物价局关于废止<吉林省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管理暂行办法>和<吉林省森林资源资产价格评估人员专业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通告》精神,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采取的措施,今后只对本协会考试、晋级的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进行登记。

六、登记的相关事宜

(一)协会已发布了价格鉴证评估单位的代码,以及价格鉴证评估师代码。此代码为价格鉴证评估单位和价格鉴证评估师的身份证明,在协会往上登记、查询、下载证书使用。

(二)认真填写和准备登记申报材料,必须做到符合登记要求,不得提供伪造、借用、涂改的证明材料。

(三)在协会秘书处和网上登记时间,自2019年12月1起至2019年12月25日止。逾期不进行登记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登记。自动放弃登记的会员,需要登记的2020年年检时登记。

(四)登记是需要原件材料,先以电子版申报,报送纸质登记材料时携带审核。 

(五)登记结束后,分期分批在协会网站上公布。

(六)协会秘书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中小企业局创业大厦)606室;联系电话: 0431-80545089。

联系人:田秋颖  手机: 18604401113

联系人:孙兴志 手机: 13843280555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