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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4         浏览量:1670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238


 

 

 

关于开展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的通知

 

价格评估单位

为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会员依法执业、诚信经营,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现将我省行业自律检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行业自律检查时间

行业自律检查资料报送时间为20236月8日—78日;行业自律检查年度为20222023年5月止

二、行业自律检查对象

行业自律检查对象为202212月31日前设立并加入协会的省内单位会员及个人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暂不参加本次年

三、行业自律检查资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本次行业自律检查电子材料和纸质材料各报一份,电子材料发送至协会邮箱:jlsjgxh@163.com纸质材料请各价格评估单6月30日前邮寄协会,邮寄地址:长春市宽城区建设街199号,秘书处0431-85861867、18604401113

四、行业自律检查具体内容及相关要求

  单位会员检查内容

1、执业情况是否遵守《价格鉴证评估规则相关执业规定,遵循价格鉴证评估程序进行执业

2、内部管理情况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是否严格有效;档案管理是否规范;是否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

3、会费交纳情况是否按《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4、会籍情况是否按《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单位会员登记、变更手续。

5、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执业会员检查内容

1、执业情况。是否遵守《价格鉴证评估规则以及行业自律规则相关管理规定,依法诚信执业。

2、继续教育情况是否按协会的规定完成继续教育任务。

3、会费交纳情况。是否按《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时、足额交纳会费。

4、会籍情况是否按《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会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执业会员登记、调转等变更手续。

5、其他应检查的内容。

五、行业自律检查问题的处理

按照单位会员和执业会员自律检查的原则要求,对检查不合格的单位会员和执业会员,责令其“限期整改”或“注销”其会员资格。

(一)检查中会员出现下列情况,将视情节轻重令其限期整改,并书面警告一次:

1、违反相关规定以及有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2、未通过行政机关年度抽查的。

(二)单位会员和执业会员出现下列情况,不再具备会员资格,协会将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注销其会员资格,收回会员证并向社会公告:

1、本会对该会员提出“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按要求改正的(15个工作日);

2、行政机关注销其行政登记资格的;

3、两年以上无故不参加会员自律检查的;

4、自愿提出退出本会的。

六、行业自律检查有关要求

价格评估单位要重视本次行业自律检查工作,报送的参检材料要字迹清晰、格式规范、完整齐全,并对所填内容真实性负责。《单位会员自律检查报告书》和《执业会员自律检查登记表》均一式两份,复印资料一式一份,存档和退回资料分别装订。

)单位会员和执业会员要据实、详细填写行业自律检查报告书未达事项要注明确切原因(如年龄60岁以上的执业会员,可不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等),表格无内容项要填写“无”。

2023年新申请入会单位会员不参加年度检查。但在新申请入会单位个人执业会员,2022年至2023年已经执业的,参加年度检查,价格评估单位按要求提报个人会员年检材料。

价格评估单位在上报年检材料前,务必核对单位、个人信息同会员管理系统信息保持一致,信息不一致的,请及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变更,确保本单位自律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价格评估单位2019年7月5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选择出具价格鉴证评估报告书原件1份,于2023年6月5日前用快递方法或直接送报协会。

为保证问题反馈及时到位,确保年检工作按时有序进行,请各价格评估单位指派专人负责年检资料填报工作。年检期间,负责年检工作的人员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和微信在线。

行业自律检查工作结束后,将对行业自律检查情况向社会进行公告,按照行业自律规则进行信用评价。

附件:单位会员自律检查报告书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关于开展行业自律检查的通知.pdf


自律检查报告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