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2-17 浏览量:5914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22〕2号
关于加入中国价格协会
价格评估分会进行问卷调查的通知
各位会员:
近一段时间,连续发生价格评估机构利用本协会和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双重登记证书,从事价格评估执业,因当事人对评估结论提出异议,在处理异议问题上发生了行业监管责任问题。为此,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多次与本协会沟通,协商理顺会员关系,解决行业监管问题。
鉴于上述情况,协会秘书处以电话方式,对全省部分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进行了调查,收集了一些意见和建议,现整理如下:
一、协会脱钩改制会员身份问题
201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协会商会与行政机构脱钩的总体部署,吉林省民政厅把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与吉林省物价局脱钩列为第一批试点单位。由于,吉林省物价局于2016年6月在未完成脱钩改制程序情况下,先行下文与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脱离关系,造成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不能正常年检换发资质证书和执业证书,部分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加入了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并换发资质证书和执业证书,而绝大多数价格评估机构因评估专业人员无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证未能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
2017年7月因有人操纵控制选举,致使协会没能完成脱钩换届选举。原协会会长李景方委托吉林省吉财价格评估公司董事长代行协会职权,为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换发资质证书和执业证书,组织开展培训工作。这一期间一些价格评估机构具有了本协会与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双重会员身份。
2019年7月5日,本协会经吉林省民政厅社会组织管理局批准,正式与吉林省物价局脱钩,完成了脱钩换届选举。自协会脱钩以来,本协会为了避免因双重会员身份执业,与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问题,经会员代表大会一致决议,“要求会员自愿选择是否加入本协会或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不得保留双重会员身份,并作出承诺”。但是在个别会员中仍存在双重会员身份现象。
二、关于价格评估行业监管问题
自2019年7月以来,本协会因处理价格评估机构执业异议过程中,因价格评估机构双重会员身份,造成价格评估行业监管矛盾,公检法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多次对价格评估机构双重会员登记执业提出质询和质疑。
由于,价格评估机构双重会员登记,在执业过程中个别价格评估机构利用使双重会员登记,规避行业监督管理。为了解决因价格评估机构双重会员登记,造成本协会于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在行业监管上难以协调,具体事项难以处理。
三、关于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问题
会员反映,加入不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根据《中国价格协会章程》规定,是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自愿选择。
绝大多数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表达了对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的意见:
(一)中国价格协会不属于价格鉴证评估专业性协会。《中国价格协会章程》第一条中规定:“本会是由从事价格实际工作和理论研究的相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个人自愿结成的全国性的、行业性社会团体,是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二)中国价格协会的主要业务为接受政府价格部门委托,协助搞好价格调控和管理,承担价格管理基础性、前期性、辅助性工作。根据企事业单位需要,接受会员委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信息交流、价格培训、价格咨询,编制价格指数等活动,为会员、企事业单位生产经营提供中介服务。
《中国价格协会章程》第二章业务范围、第六条中九项业务范围,只有第六项涉及价格评估,“依法开展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师的执业登记服务工作;规范价格评估机构会员从业行为,定期对会员出具的价格评估报告进行检查;建立会员信用档案,开展会员继续教育;检查会员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情况;受理对会员的投诉、举报,受理会员的申诉,调解会员间执业纠纷。”
(三)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在中国价格协会中只是一个分支机构,不具有法律规定的独立法人地位。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国房地产评估协会相比,不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四)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在与吉林省物价局脱钩过程中,没能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主要原因是在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中的一部分吉林省会员,利用价格评估机构中价格鉴证师少的问题,并做了大量的工作,阻挠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企图在吉林省取缔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致使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在与吉林省物价局脱钩持续了三年时间,也造成间本应由吉林省物价局承担的协会活动经费,形成了协会的长期债务。
(五)全省近千名价格鉴证评估师,都是经过原吉林省物价局或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价格鉴证评估师。如果按照中国价格协会统一组织考试合格的价格鉴证师可以入会登记,吉林省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都不具备资格。
四、关于解决双重会员身份问题
会员对解决双重会员身份问题,表达了一下意见:
(一)协会及全省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协会承担的债务无法解决。
(二)在未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之前,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按照《中国价格协会章程》和《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章程》,自愿选择加入其中一个协会。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在会员登记时,应严格把关,一经发现双重会员身份的会员,立即除名。
(三)价格评估机构双重会员身份,影响价格评估行业监管问题,可以考虑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全省价格评估机构和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不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
(四)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加入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后,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作为省级会员单位,对在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中吉林省会员,按照《中国价格协会章程》和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现有会员,按照《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章程》和协会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服从中国价格协会价格评估分会的行业管理。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与吉林省物价局脱钩已经两年半啦。面对重重困难,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大家风雨同舟,荣辱与共,砥砺前行,使协会开始步入正规轨道。
新的一年,新的气象,新的面貌,也面临新的问题。为了在2022年上半年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有一个说法,这是关系本协会全体会员的自身权益大事。按照《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章程》规定,需要听取会员的意见。
附:问卷调查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