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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全省价格鉴证评估专家人才库和聘任专家的通知

时间:2019-09-12         浏览量:2044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19〕17


关于建立全省价格鉴证评估

专家人才库和聘任专家的通知

 

各位会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充分发挥科技人才在价格鉴证评估服务中的科学认证和决策作用,为全省社会经济建设服务,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价格鉴证评估专家人才库,在全省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和其他行业聘请专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价格鉴证评估专家人才库

  为了推进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健康发展,适应多种专业的市场需求,解决价格鉴证评估重大项目、疑难项目、涉案项目的专业技术问题,协会成立专家委员会,建立价格鉴证评估专家人才库。

  二、被聘任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内专家条件

  (一)本协会个人会员;

  (二)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秉公办事,乐于奉献;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0岁至70岁之间,能胜任本专业工作(行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除外);

  (四)取得高级以上工程师、经济师以及国家统一考试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五)在价格鉴证评估行业内从业5年以上;取得中级以上价格鉴证师、价格评估师职业证书;主持和参与的3个以上价格鉴证评估项目。

  本会会员获得市州级以上科技进步、科技推广奖励;公开发表著作;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3篇以上的破格聘用。

  二、被聘任本省其他行业专家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资格;

  2、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在40岁至65岁之间,能胜任本专业工作(行业内具有很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专家除外)。

  (二)专业条件

  被聘任的专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 担任省、市大型项目的专家及负责人,有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理论知识,在本行业或本专业具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2、 在专业技术领域本人荣获过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优秀工程项目质量奖、技术进步和科技推广奖项。

  3、 在专业技术领域本人主持专业设计、施工规范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

  4、 在各行业专业领域从事管理、经济、技术工作多年, 具有实践经验和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在全省有较高的威望和知名度。

  5、 公开发表著作;或论文获得国际、国家奖励。

  6、 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技术专利、行业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奖励。

 三、专家聘任推荐办法

  (一) 价格评估机构或相关部门进行提名推荐申报;

  (二) 填写《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三) 提供专家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彩色复印件;电子版一寸彩色照片;

  (四) 提供专家本人技术职称证书彩色复印件;

  (五) 提供专家本人价格鉴证(评估)是职业证书彩色复印件;

  (六) 提供专家本人获奖证书彩色复印件;

  (七) 其他相关资料。

    四、具体事宜

  (一)专家聘任推荐时间自2019年9月12日至2019年9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推荐单位将推荐名单和材料一并上报协会秘书处。

  (三)协会秘书处对推荐的专家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提请专家委员会进行批准。

  (四)被聘任专家在“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官网”上公告;网站网址:http://jlsjgjz.com/

  (五)协会秘书处电话:0431-85861867、80545089;联系人:孙兴志 、手机13843280555

  附:《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登记表》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