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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价格评估行业执业自律整顿的通知

时间:2021-01-04         浏览量:2703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吉价鉴估协字〔20211


关于开展价格评估行业执业

自律整顿的通知

 

各单位会员、价格评估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精神,落实国家民政部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价格评估机构行业自律,防范业务风险,提高职业道德水平,促进会员依法服务、诚信经营,推动行业健康规范发展,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协会决定在全省价格评估行业进行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整顿。现就整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在全省价格评估行业进行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整顿,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设立、自主办会、服务为本、治理规范、行为自律的基本原则,强化行业指导与管理,引导价格评估机构行业自律鼓励参与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实施行业监管,开展专项治理,查办或协助政府、司法、纪检监察部门查办违法违规行为。

二、时间安排、方法和步骤

这次整顿自2021年1月10日起至2021年4月5日止。

第一步(2021年1月10日-2021年2月10日)学习阶段:

这一阶段,各价格评估机构要组织价格鉴证评估师学习协会《章程》、《会员管理办法》、《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自律守则》,提高法制观念,提高诚信执业的意识,提高对这次整顿重要意义的认识。

第二步(2021年2月10日-2021年3月10日)自查阶段:

这一阶段,各价格评估机构要组织价格鉴证评估师进行自查,重点围绕2018年至2020年执业行为,自我检查价格鉴证评估执业的行为:

(一)以任何不正当手段损害同行的信誉和利益;

(二)个人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

(三)同时在两个以上价格评估机构从事业务;

(四)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价格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

(五)接受委托方的不合理要求,抬高或压低价格评估价值,出具失实的价格评估报告;

)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签署虚假价格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价格评估报告;

(八)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公检法部门传讯、警告、拘留、判刑;

(九)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传讯、警告、纪律处分、行政拘留等。

第三步(2021年3月11日-2021年3月25日)整改阶段:

这一阶段,各价格评估机构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在整改过程中,梳理问题,查找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整改措施。

(一)制定建立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诚信承诺制度;

(二)制定建立价格评估机构自律公约制度

(三)制定建立价格评估机构行业自律管理制度。

第四步(2021年3月26日-2021年4月5日)总结阶段:

这一阶段,各价格评估机构要在整改的基础上,围绕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整改措施进行总结。要书面材料上报协会秘书处。

三、整顿要求

根据国务院关于协会脱钩改革责任主体,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行业协会商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指导、积极配合,将相关配套政策落到实处。全省价格评估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整顿,是协会脱钩后续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行业自律,强化信用监管重要措施通过整顿,发现一批职业道德良好,诚信执业的价格评估机构,给予表扬;重点放在整体提升价格评估服务质量,建立信用制度上;对极少数违法违规单位和价格鉴证评估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清除价格评估行业队伍。

(一)各价格评估机构自查的问题,要如实上报,协会内部进行处理。

(二)价格评估机构故意隐瞒违法违规行为,或者隐瞒包庇被公检法、纪检监察、审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分或处罚的价格鉴证评估专业人员,一经发现给予协会除名,记入信用记录,终身不得进入价格评估行业。

(三)建立行业协会失信“黑名单”制度,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四)加强协会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协会行业信用建设

四、完善资信体系建设

(一)依据本次整顿情况建立和完善协会信用制度,开展资信登记。

(二)本次整顿总结,没有如期上报的,2021年不能参加价格评估机构资信等级登记。

(三)本次整顿问题不能如实上报的,三年内不得参加资信等级登记。

五、加强党的领导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协会商会党组织参与决策重大事项的规定,本次行业自律、诚信经营整顿,协会秘书处及时向协会党组织汇报,积极取得党组织的领导和参与。

各价格评估机构要发挥本单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带头学习、带头自查、带头整改,积极配合本单位完成这次整改任务。

 

 

 

关于开展价格评估行业执业自律整顿的通知.pdf


 

 

吉林省价格鉴证与评估协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四日